城阳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工作简则
第一条 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方针,积极开展教科文卫体领域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为我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二条 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是在区政协常委会领导下,密切联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及工青妇等方面的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 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政协常委会决定。
第四条 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的任务:
1 、组织委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及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统战理论等,不断提高委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组织委员为促进我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献计出力。
2 、组织委员围绕我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视察、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 、加强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民主党派的联系,密切协作,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能创造条件。
4 、根据区政协总的工作安排,制订本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负责做好督促检查总结工作。
5 、承办常委会、主席会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五条 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六条 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形成的调查报告及其他文件,由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审定并签发。
第七条 本简则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须经本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区政协常委会议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