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 本委员会的 年度工作计划 、拟制具体工作方案;
2 、负责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就工业、农业、海洋水产、外经外贸、交通、旅游、民营企业以及人口素质、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环境治理保护、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视察、调研、考察;
3 、负责本委员会调研、视察报告和建议案的起草;
4 、负责本委员会有关会议和委员活动的具体承办和服务及情况撰写工作;
5 、负责与各级政协相关部门,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6 、负责区政协机关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7 、承办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