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 建设和谐社区

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区政协委员杜刊功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任务,第一次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究班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由此可以看出,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社会自治化、生态环境优化的持续性过程。如果说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中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主题的话,建设和谐社区则是当今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主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一、提高认识,把建设和谐社区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

  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性是由社区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决定的。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底部基础,是转型期社会各种矛盾的交汇点,是政府和市场博弈的缓冲空间,是党执政治国的广阔舞台。社区和谐,从微观上看,表现为区内之间人际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从宏观上看,则表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者之间的和谐。社区安宁了,社会也就稳定了;社区祥和了,社会也就和谐了;社区强大了国家也就兴旺了。可以说,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把构建和谐社区作为重要切入点。

  二、把握重点,使建设和谐社区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一)发挥好社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围绕社区居民的需要做好各种社区服务,是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中之重。一是要引导社区组织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以满足群众需求、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以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成果和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工作的效果。二是要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广大居民的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社区服务网络,以服务社区的所有居民,满足各种需求。三是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抓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争取使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四是要认真做好低保工作,切实做到依据政策不漏保,不错保,应保尽保。同时要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保障工作中。五是要大力组织开展邻里互助,积极支持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此外,通过社区共驻共建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等方面的服务。总之,要通过上述工作,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有亲和力和凝聚力的幸福家园。

  (二)发挥好社区反映居民诉求、协调利益关系的作用。社区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也是反映居民诉求、协调利益关系的重要渠道。在社会转型时期,社区是不同利益群体、不同阶层的人们生活工作的区域,各种利益需求都会在社区表现出来。为此,要推进城市基层政府切实转变职能,善于用民主、法制和示范的方式方法来指导工作,通过协调、协商、教育、引导的方法,使各方利益主体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和社会利益协调机制。通过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会议、居务公开、居民公约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继续推进“民评官”、“民评政”、“下评上”等制度,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让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发挥好社区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社区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一要组织引导社区把维护社区稳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群防群治。二要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引导居民通过平等协商化解矛盾。三要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经常组织居民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动,为居民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帮助、相互交流搭建平台,提供机会。四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协助党和政府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事件,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发挥好社区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形成融洽人际关系的作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家庭结构和邻里关系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为此,一要适应新形势,广泛调动社区居民“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紧紧抓住社区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二要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城市、爱社区,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三要经常组织开展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抓好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社区建设良好氛围

  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做好社区建设工作,主要有赖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有赖于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居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民政部门是各级政府具体负责社区建设日常工作的部门,担负着党和政府赋予的“指导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的职能。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负起责任,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抓好社区建设工作。计生、司法、文化、城建、公安、交通、教育、公路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工作,与民政部门一起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努力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共同推动社区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